在談地獄之前,有必要先釐清的一個觀念是:善惡
善惡的觀念並不複雜,因為世界三大宗教一致性的指出:偷盜、殺生、邪淫是惡。
然而善惡是否如此兩極?非黑即白?
善惡的標準是否千年不變?並且有唯一執法者?
如果地獄是懲惡,那麼在沒有唯一標準,無法非黑即白的情況下,怎麼可能運作進而發揮功能?
以下就來談談這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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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教的十誡:
一、不可信仰別神
二、不可濫用上帝之名
三、守安息日
四、尊敬父母
五、不可殺人
六、不可姦淫
七、不可偷盜
八、不可作假見證
九、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
十、不可貪戀別人的財產
佛教的十誡:
一、不殺生
二、不偷盗
三、不邪淫
四、不惡口
五、不兩舌
六、不妄語
七、不绮語
八、不貪
九、不嗔
十、不痴
伊斯蘭教的十誡:
一、勿非法殺人
二、勿偷盜
三、勿奸淫
四、勿飲酒
五、勿陷害
六、不賭博
七、禁止吃自死物、血液
八、禁吃豬肉
九、禁止求籤
十、禁止拜偶像
道教的戒律:
一、不殺生
二、不喝酒
三、不妄語
四、不偷盜
五、不邪淫
發現了嗎?
在各自成立的背景、文化、時間都不相同的情況下,這些宗教的教義卻有極大的雷同。
這印證了我曾經提過的:傳統宗教都是因同樣的道命而立,目的都是為了讓人類的心靈能夠穩定的成長,避免鄰里間的殺戮或者同室操戈。
凡殺生都是有罪的。但將靈格越高的生命殺死,所犯的罪越重。在思河的現況裡,殺人不容於任何一種宗教思絮。
雖然這些戒律帶來的短暫的和平,也間接造成了文明的興起。我們都知道,當國家制度形成後,殺戮就不再只是私鬥、私刑。而是全面升級成更高規格的"戰爭"。
這不是一個被樂見的結果,但也無法全然避免。
這裡有個問題,假設這些教義是宇宙核心的意識,那麼把這些規範放到現代,有幾人能夠全然不犯?
有些規範似乎已經是老掉牙的近乎迂腐,難道全世界的人都將淪落到地獄去?
婚前性行為算不算淫邪?食肉難道不是殺生?如何能夠無欲(不貪)、無恨(不嗔)、不執著(不癡)?
如果不可濫用上帝之名,那麼九次的十字軍東征,鮮血足以將約旦河染紅數年,又領了多少人下地獄?
聖經裡說,義人進入主的國度,罪人受末日審判,地獄煎熬。
那麼誰敢稱自己是全然的義人或罪人?
常見很多一手念經一手摸拎的社會新聞。縱使我人生中,也知道幾個晨昏誦經,為人卻尖酸苛刻的例子。
那麼這些人是義人還是罪人?
死前大澈大悟、誠心懺悔的江洋大盜,是罪人還是義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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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度老人告訴我,地獄的"運作"在絲河,地獄的"入獄條件"並非一成不變,而是一種"善的共識"。
前面提過,人神庇佑自己的信徒,與自己同調的靈。
當你一生沒有重大過犯,你的靈魂依然保有能被接納的調性,那麼,你的主會引導你,帶領你。
與你的主一起,眾多同調的靈會在思河裡形成自己的"佛國",就像一片發光的棉絮,我稱為思絮。
我們可以這麼說:你是不是個惡人,關鍵不再於你的行為,而是你的行為多少程度的影響了你的潛意識,你的靈魂?
佛家用十二因緣法來說明關於輪迴的細節問題,這個十二因緣法是非常貼近事實的,他共分為;無明、行、識、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、愛、取、有、生、老死等十二個階段。
重申一次:我不是佛教徒,用這個例子只是在這個議題上佛家說法最貼近事實。
就好像聖經創世紀說:
"起初神創造天地。地是空虛混沌.淵面黑暗.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。神說、要有光、就有了光。神看光是好的、就把光暗分開了。神稱光為晝、稱暗為夜.有晚上、有早晨、這是頭一日。神說、諸水之間要有空氣、將水分為上下。神就造出空氣、將空氣以下的水、空氣以上的水分開了.事就這樣成了。"
有多少人知道,這一段與現今科學上最多人支持的宇宙大爆炸說,以及與地質學上冥古宙與太古宙表現出的驚人雷同,讓多少遺棄信仰的科學家又再次重回基督的懷抱。
每一個宗主都是神選的人,耶穌也是佛陀(覺者),釋迦牟尼也是神子。撰寫聖經的先知許多也確實聽見了真神的聲音。每個屬靈者各司其職,被賦予的使命不同。這些都有參考價值,不應偏頗或詆毀。
回到十二因緣的問題。佛家說所有的生命型態都是因緣聚合。有了業,有了因緣,所以才降生世界。
我不願意這麼說,雖然我知道他真正要表達的是甚麼,但這種說法很難令現代人接受。
我試著對前六項做一個與傳統佛家不同的、比較符合現代人思維的解釋:
無明:
我們不知道自己其實是虛無的。科學正在實證分子是一種波,如同聲波水波。如果連構成物質的最小單位都是一種波段,那麼說我們自己是虛無的又有甚麼不對呢?
如果你有一對奇特的,能夠看見分子的眼睛。你會看見所有人、所有事物、整個地球。都像噴槍噴出的畫一樣是由顆粒所組成,這些顆粒不停運動,當生命死去時,各種物質在土壤裡被分解成更小的單位。這個過程在我們來看是緩慢進展的,但若是從宇宙角度來看,這只是一瞬間。
一瞬間,粒子組成了一個人。又一瞬間,一個人四散成了粒子,就像中了甚麼粒子分解槍一樣。
整個世界就是一場水舞秀,一般無二的,真真實實的分子水舞秀。當表演時間結束,我們就會消逝在這個世界。一切回歸平靜。
行:
我們誤以為物質是真實存在的,於是對生有了貪愛。我喜歡在智慧型手機上用通訊軟體跟人聊天、喜歡0-100km只要3秒的載具、喜歡可以用兩千萬以上pixel來捕捉畫面的機器。
然而我們在思河裡時可以跟任何人Line到死也沒有收訊問題、我們是靈魂時的移動速度快過光速、我們可以看見兩千萬畫素捕捉到的風景其背後真實的樣子。
我們是因為必須來而來:必須學習、必須沉澱、必須從痛苦中感受生命的低語。而不是為了這些其實也沒有甚麼了不起的享樂而來。但我們還是一直不願意接受這個事實。
放棄既有的享樂,何其難?
識:
一念即識,靈魂是一個生命最原初的狀態,無病無痛,無災無厄,自由自在。而識其實類似於一個靈魂的"瞬間狀態"。有了識就必須歸著,有了苦痛,不再自由。
雖然仍是靈魂,但已經截然不同。
降生到地球,是因為識。好比你正在思河裡,以靈魂狀態注視著幾世前曾是你女兒的一個男人,突然想起自己還是他父親的時候,你剛愎跋扈。你很想知道被你這樣對待的子女心中是不是還留下了陰影?會不會因為自己錯誤的教育影響了他的人生,為他帶來了不幸?
只是這樣一個念頭,你又注定了要在人間打滾幾十年,去確定這些你想知道的事情,或做一些補償。當然你也有可能一錯再錯。你畢竟是你,是一個頑固的靈魂。
於是你變成這個男人的孩子,果不其然受過你高壓教育的這個男人,也拿同一套來對付你。你們激烈碰撞,爭吵,互相報復。就像兩顆恆星對撞引發了爆炸。
幾十年過去了,這個男人已經白髮蒼蒼。有一天,你挨著他身邊坐下,告訴他既使在最激烈著爭吵當下,你也從來沒有忘記過你愛他。
就這樣,兩個靈魂都得到了提升與解脫。
這就是佛家說的因緣聚合,道家說的親子本是相欠。
帶來這一切的就是識。你可以把它理解成是一種"靈魂的念頭",但比較不簡單的是,這個念頭是會改變整個靈魂的狀態。成為可以投生的,或者成為人間飄盪的。
"識"這種狀態非常單純,沒有那麼多的慾望。給他愛就快樂,給他悲傷就流淚。給他恨他就想毀滅。
我們常看的鬼片裡的猛鬼,為什麼恨意總是這麼深?眼前的一切生命他都要毀掉?
鬼片反映了傳說對鬼的認知,而傳說反映的可能是少數真實事例,或者某些眼通者的轉述。
以我所知,鬼的想法常常不可理喻,也很難溝通說服。這就是因為我們用大腦思考,鬼則是"識"的狀態。
名色:
為了生存與虛假的富裕,我們有了各種內在想法。這也就是指靈在腹中,生出的腦。腦的思想漸漸取代了識。
腦事實上就是一個"解碼晶片"。我們還沒有腦的時候,這個世界不是我們所見到的這樣。
就好像你看到這是一張美女圖,那是用腦去看。如果用識去看,應該要看到1010100001100這樣的機械碼。
六入:
接著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等感官接收了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,等資訊,稱為六塵。六塵主宰我們對世界的認知。
認知根深蒂固以後,我們就無法再相信這個世界的背後仍有另一個世界,而那個世界是真,這個世界是假。
"菩提本無數,明鏡亦非台,本來無一物,何處惹塵埃"。指的就是既使我們隱隱約約感覺我們住的世界並不真實,但六塵會阻礙我們求真,讓我們甘心在假的世界裡為了逸樂虛度一生。
觸:
聒聒墜地的那一剎那,大腦感官具足。好比一出生就帶著頭戴型顯示器,顯示器裡顯示著我們的世界,耳朵裡傳來城市的聲音。直到死後,這個顯示行頭盔拿下來,你才知道你只是看了場電影。
到這裡為止,完成了把軟體灌到硬體裡的過程XD
十二因緣法的後面六種則是我們所謂的生老病死,這裡就不再贅述。
這裡真正的重點就是"識"。
當人死後的"識"─也許只是最後一念,也或許是人生幾十年所累積的靈魂品質──這就是天堂與地獄的關鍵。所以為什麼說,一念天堂,一念地獄,尤其是死前的一念,更是至關重要。
死要安詳,懷抱感謝的死,不要懷恨怨懟的死,就算當下是痛苦的,也要試著去忽略那些痛苦。這是就我所知的可以透漏的部分。當有天遇到的時候希望大家可以記得我這句話XD
不被任何宗教佛國所接納的靈魂──也就是罪人的靈魂──在思河裡會被"分靈":剃除不好的部分,留下依然純淨的部分。
這是一種思絮的共同制裁:你做了太多與我們不相容的事,所以我們以我們的共同標準來將你不相容的部分剔除。
不需要投票表決。這個靈魂來了,他跟佛教徒很接近,於是自然被佛教徒的思絮吸引,但是他靈魂中卻帶有淫邪。犯罪事實輕微,那麻煩你回去人間罰寫"我不敢再到處意淫人了"一萬次後再回來。於是這個靈魂又下放了。
又一個上來,這傢伙比較嚴重,真的有跑去淫人妻女,也就是說,這個靈魂裡有一部分的偏差是非常嚴重的,無法與任何思絮相容。那麼這些不相容的部分會被毀滅。
剩下的靈魂能量會變得低微,這注定了他只能投身到靈格更低的物種身上。
我們可以看看幾個宗教裡的所描繪地獄景象:上刀山、下油鍋、碚烙(把人貼在燒紅的銅柱上)、凌遲(一刀一刀慢慢割死)、業火、冰窖...
這其實全部都是"料理手法"!!
先上刀山切片,再下油鍋炸個酥脆。或者直接做成銅盤烤肉。活魚現切生魚片最甘甜、串成一串放在火邊烤也很好吃......
你恍然大悟了嗎?
靈格變低後投生動物,動物所受的就是地獄之刑。而我們就是執行人!
地獄就是人間!而我們就是鬼卒!
然而因為如此,殺害動物就是理所當然的嗎?
為了充分讓動物贖罪,所以以後都改用凌遲方式支解動物?
大錯特錯。
地獄根本是可以"不必存在"的。
別忘了,投身動物的靈已經是歹惡去盡,是一種純粹的型態。為什麼動物總是天真而愛人,總是不設防?
哪可不是因為他們比較笨。
宗教裡的地獄觀是一種古老的謬誤。
事實上拆開來說,罪人變成動物(甚至植物與礦物)只是一種合理的輪迴:在思河裡靈的能量不夠是不能久住的,就像佛家說的"天人享有天福,天福享盡後仍要投身人間"。講的就是這個事實。
已經被淨化過的靈,靈格降低,他勢必只能再往人間走一趟,然而若是投身為人,他的能量不足以驅動靈格高的人體,所以動物變成唯一的選擇。
動物也有感情,也有生老病死與悲歡離合,有的甚至也有社會責任,好比導盲犬或療癒人心的寵物。
經歷反思,付出貢獻,得到主人的緬懷,甚至消化食物,就能夠再一次的提高他們的靈格。
記得我所說的:讓動物受苦的人依然有罪。讓他們受苦絕不是制度裡必須的。
如果你能吃素那最好,如果不能,少吃點肉。珍貴的、巨大的、智力高、感情豐富的動物更是絕對不要去食用:好比牛、鯨豚、貓、狗。
絕對不食用也不是要你拿別的肉類去替代,而是當你有念頭想吃這些的時候,試著去高級素餐廳吃一餐,其實真的沒有那麼難吃。
無論是對環境會是你自己,這樣做都確實有好處。你知道我並不是一個喜歡附會傳統宗教說法的人。只有我真實知道的,我才會這麼告訴你。如果你有疑問,可以翻翻歷年日本天災受災區地圖,然後再翻翻屠殺鯨豚與食用鯨豚最多的區域地圖,或者試著把他們重疊再一起。
天譴是不會一個個去區分誰的罪重罪輕,毀滅往往都是全面性的。這也是我要這麼勸人的自私理由──我可不想被海嘯捲來的螺旋槳打成兩截,或是被埋在瓦礫堆裡。
依據傳說,地藏王菩薩曾說:地獄不空誓不成佛。
(這位神佛曾經真實地在我耳邊提點過我,那是一個很離奇,也有點嚇人的故事,也許有機會來講講)
意思是說,如果世上始終有地獄,那麼我的靈可不願意常住在思河享福,我願世世代代投身人群,去為了清空地獄而努力。
這是一個偉大的靈曾經發下的宏願。
清空地獄,當然不會是指讓所有物種消滅。清空地獄指的是:矯正所有人類對動物所施加的刑罰。
也就是讓世人不再虐待、不再殺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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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著我們談談地獄的法律。
古時候女人如果露出大腿乳溝逛大街,是會被石頭砸死,會被指責淫蕩不貞,死後要下地獄的。
現在女人如果不露一點大腿乳溝逛大街,卻是會給朋友笑死的。會被指稱村姑歐巴。去夜店也只能嚐嚐冷板凳地獄。
中國人視不奉養父母為大不孝,但是美國人很早就有了社會保險制度,子女能常常回家陪陪父母已經是大孝。
如果善惡標準不因時空、文化而變。那麼所謂地獄又有甚麼依據與公平性?
地獄的法律是時時在變的。
思河的運作是一種群體智慧。每一個靈魂是一個個體,但也是一個整體。
不像人的會議一個上午只能決定出辦公室要訂哪一家的咖啡。思絮裡的討論要有效率的多。
不、不能說是討論──而是根本就不需要討論。
你的大腦裡A細胞跟B細胞之間討論了甚麼你知道嗎?如果拆開來每個細胞都不能獨立思考,那為什麼合再一起變成大腦就行?
這就是奇妙的地方。
分開來每個靈魂都沒有制裁的權柄(所以那些說要發動聖戰的,你們都越權了),但合起來就行。
決定接下來的是天堂之旅還是地獄之旅的,總結起來就是你的靈格、識、還有思河裡的鄉親父老。
雖然這聽起來就好像民粹私刑,但在這裡你不必擔心得不到公平審判──高靈的智慧遠遠超越你所認識的任何一個智者,包括甘道夫。
我們不需要擔心婚前性行為會不會導致自己下輩子投胎變成種豬。思河裡的國沒有這麼迂腐。
當然標準寬鬆與嚴謹在程度上仍然有很大的分別。如果你是屬於阿拉伯國家的靈,可能露乳溝會被"分靈"(也可能不會?這點我必須承認我不知道),但情況不會太嚴重,無須擔心。
思河裡的標準大體上跟人世間的主流標準雷同,但更高尚一些。好比說我們覺得八卦很平常,性交易也很平常。但思河裡的靈不會這麼認為,甚至你自己的靈到了思河也不會這麼認為。
要記得我們的思想是被六塵蒙蔽,被媒體操控。在思河裡人多多少少會更睿智些。
我們反而比較需要擔心的是:
地面上的宗教仍在堅持一些不合時宜的規範。
某些宗教對某些特定對象恣意的敵視:好比同性戀、自殺者、異教徒。並且在歷史上不斷引發血腥的事端。
我們現有的宗教就像是一個2000年來沒有Update過的新聞網站。裡頭只剩下少數基本核心價值還是正確的,其他...好比已經不需要堅持的部分,該提倡的新的部分。全都付之闕如。
未來我會談談這個部分,但不是要創立一個新的宗教,而只是希望世人對自己信仰的宗教能有一個更正確的認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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