宇宙核心最偉大的功能,即是攝理。這也是我說"宇宙之心不可測"這句話最核心的含意。
攝理,用我們熟悉的詞語來說,即是因果。但因果這個詞偏重的是某種作為導致某種結果的流程。我所說的攝理,則是一種更接近會計學的損益平衡關係。
用一個例子來進入,可能更容易讓人理解。
有天我有個朋友問我,說有間宮廟很靈,供奉的是某個赫赫有名的佛教神祇。這個年度有在幫人做終極改運─所謂終極,就是保證改完運後讓你非常有感覺,而且你得到的會比你奉獻出來的多很多─但是必須一次要奉獻一萬二千元,公定價。
她問我這有可能嗎?
我告訴她,這當然有可能。只是幫你遂願的絕對不會是一個正神,而且你得到的必定有天要還回去。
為什麼呢?
因為攝理存在一種原則,我稱之為"隱性傾向"。
隱性傾向意味著,包含因果,包含所有在思河裡,為人類開創未來的先知,庇佑生靈的神祇,都必須遵循這個原則。
隱性傾向是什麼呢?白話來說,就是:
"假如某個神明幫了你,祂會盡量不讓你知道"。
"假如做好事會有好報,好報不會在你還記得你做過好事時來到"。
"做如做惡會有惡報,我不會讓你剛殺完人就馬上被逮"。
這裡有兩個問題,第一,很多時候會有例外狀況。第二,為什麼要有這種隱性原則?我等等會接著說明。
現在回到我朋友的問題,這很明顯的不尋常:
第一,在思河的高等靈,沒有特別理由,祂不會違背隱性傾向的原則。祂不會去跟人保證:"我會讓你轉運轉得很有感覺"
第二,人神不需要錢,祂假如需要人替祂做事,祂也不需要服事者收錢。
高靈的拿手好戲是左右機率與洞悉未來。這意味著祂可以改變未來的發展。
所以一個幫神做事的人,他不需要把神的能力貼上標價,當成商品來販售,這是在侮辱神。
如果這個幫神做事的人變成億萬富翁會對事情更有幫助,那麼神可以這麼做。但通常人變成億萬富翁以後,會希望所有人為他服務,而他不再去服務任何人。
所以正常狀況是:廟宇會有捐獻箱,但不會有價目表。神職人員會不愁吃穿,但物質生活不會太好。
第三,攝理是一種損益平衡的計算,你多得,必定有人損失。如果有某種力量讓你得了你不該得的利益,那怕只是一塊錢,你最終都一定會還回去─而且是在隱性傾向的前提─你會還得不知不覺。
舉例說明:你某年某月某日向某神求"發橫財"。如果這個神是正神─亦即是已經回歸思河的高靈─那麼一種可能是祂不應許。
另一種可能是祂在你有能力償還的額度裡讓你得到橫財,讓你心情為之一振,相信世界上還有神靈在支持你,於是你充滿信心的走向人生。
但你最後仍是要歸還這些本不應得的部份─在你難以察覺的情況下─這是正神的作為。
你得到就必定有人失去。你本不該中樂透,因為你求而中了,那就表示本來該中的那個人沒中。也因此,你就虧欠了這個本來該中的人。
所以我常會對人說,去廟裡拜拜,去教會禮拜都是好的。但跟神靈請安,表示敬意即可,不要妄求,尤其求財求事業,甚至求運勢。 因為正神不應許你,你求了也多餘,更是在神面前暴露了自己的貪婪。假如被應許,你終究要還。假如給你的你還不起,或還的窮困潦倒,那表示你"所託非人"。
無論如何,求這些都不會有好處。
那麼,所謂的在"隱性傾向"前提下,難以察覺的的歸還呢?
我想蝴蝶效應這部電影的精神很適合說明這種機制。
好比我今天跟某甲貪了一杯20元的飲料,我在10年後掉了20元。 其中有10元被某乙撿到了,而某乙多年以後的某夜,在公路旁借電幫助了一輛發不動的轎車─而這輛轎車正巧是某甲的。
最後某甲得到了幫助,而我把多得的還回去了。
另外的10元呢?
它可能又藉由無數種曲折"蝴蝶效應"去達到"損益平衡".
這只是一個極度簡化的例子,這仍舊是有跡可尋的。如果今天每個人都留心自己,很快就能發現到這股強勢的"損益平衡"力量。
但在攝理運作的實例裡,通常是把所有痕跡都抹除的一乾二淨。否則怎麼叫"隱性"?
常常有因一個念頭影響千萬人;跨國度甚至跨"前世來生"的償還、無法以貨幣衡量的損益─好比一個概念性的名詞:福份。
但這些所有的事情,每一個事件的價值、所有效應的總和,一對多、多對一,各色各樣的平衡方式─攝理卻是一清二楚。
所以我才說,宇宙之心不可測。因為除了宇宙之心自己,沒有人,也沒有"神"能完全弄清楚這些"會計科目"。
它只是自亙古以來就持續運作著。這並不只局限於人與人之間,也同樣應驗在人與自然環境之間。
(關於這個龐雜的會計學,我一直沒有想到該用什麼樣的例子去實證他的存在,所以我拖到今天才寫下來。我只希望某天會有一個實際的例子能讓我向各位闡明。)
那麼隱性傾向的例外是什麼呢?
隱性傾向的例外,就是所有不往思河回歸,但卻仍有若干能力的靈。
好比命案的冤魂,可能藉由託夢協助破案。這就形成了隱性傾向的例外─惡人很快得到制裁,讓人感嘆冥冥之中似有天數。
行善倒是很少有現世報。因為做善事不會製造冤魂。但懷抱強烈情緒死去的人更有形成意識靈的條件,這就題外話了。
我們世界上普遍能看到的,不往思河回歸的,又能夠擁有左右機率等基本靈能力的靈的形態:
1.人死後形成的意識靈。
2.人信仰凝聚的信仰靈。
3.動物靈。
4.自然靈。
這四種除了4.以外,都有機會"借住"在主神已經不在的宮廟裡。而不管哪一種,如果能夠得到信仰,都有助於靈自身的壯大。
這也就形成了我文章最前面所講到的,我朋友問我的這個案例。
今天我揭示了一個"借貸關係"的存在,它比因果更全面,也更好理解。
我也順便點破了所有"有問題"的宗教活動的通則。
要不要繼續"花錢害自己",那還是你的自由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